埔心村沿河路人居環境整治工程招標公告
致:投標人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埔心村沿河路人居環境整治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東莞市石排鎮人民政府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東莞市石排鎮埔心股份經濟聯合社 ,建設資金來自集體經濟組織投資 ,招標人為東莞市石排鎮埔心股份經濟聯合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項目名稱:埔心村沿河路人居環境整治工程。
2.2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東莞市石排鎮。
2.3本次招標項目的規模:本項目為埔心村沿河路人居環境整治工程,項目占地面積約2112平方米,投資金額約74萬元。
2.4本次招標項目的投資金額:737970.18元。
2.5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控制價737970.18元(其中包含的定額工日工資總額為人民幣175298.69元,含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單列費人民幣29991.80元)。
2.6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控制價編制單位:深圳市棟森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控制價審核單位:東莞市石排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
2.7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東莞市石排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8本次招標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單位:中景時代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審查單位:/,勘察單位: / 。
2.9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埔心村沿河路人居環境整治工程(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包括不限于:1.園建工程(含拆除工程;舞臺改造工程;廊架工程;特色景墻;砌筑樹池、花池;特色燈柱;人行道鋪裝工程等);2.綠化工程(含整理綠化用地,喬木移植;栽植喬木、花卉(養護期12個月)等)等。注:以上招標范圍未盡事宜,請詳見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并滿足設計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計劃工期為 6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2022 年 10 月 28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2.11本次招標項目的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3.2項目負責人資格:
3.2.1需登記在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企業庫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職項目負責人。
3.2.3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須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即“建安B”類證)。
3.2.4根據《關于外省二級(含二級臨時)建造師在莞執業的處理通知》(東建市〔2011〕29號)的相關規定,本項目不接受外省二級(含二級臨時)建造師作為項目負責人參加投標。
3.2.5二級或以上等級的注冊建造師,建造師注冊證書中列明的專業類別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業應在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企業庫建檔,且在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企業庫(相應企業檔案“企業資質欄”的“資質名稱”項)中登記的資質不低于上述第3.1款規定的投標人資質條件要求。企業建檔應當按照《關于企業庫建檔有關事項的通知》(東公資交〔2016〕67號)的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本次招標項目要求以下企業建檔信息必須填報且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及有效期正確填報;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正確填報;
■注冊建造師的安考證類型及有效期正確填報;
3.3.2如企業在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有本工程對應的企業類型信用檔案,投標人應盡早核實信用檔案與交易企業庫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是否填寫一致,相應企業類型信用檔案狀態不能為“限制投標或承接工程”狀態。
3.3.3投標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企業庫建檔(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稱或資質證書發生變更時已辦理該變更的登記手續等),投標人應登錄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ggzy.dg.gov.cn)核實企業填報數據真實有效。
3.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3.3.5本次招標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或者從業人員參與投標:
■如企業在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有本工程對應的企業類型信用檔案,投標人在本工程所對應的企業類型信用總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六個月內,在本市有無正當理由拒不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受到行政監督部門處罰的;
■中標人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失信行為,不符合中標條件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導致重新招標,再次參與同一項目投標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被招標人履約評價為不合格且經行政監督部門確認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一年內,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轉包、違法分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罰的;
■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一年內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資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的;
■根據《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東建質安〔2020〕26號)規定,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被給予紅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的企業和從業人員;
■根據《關于加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若干措施(試行)》(東建質安〔2022〕8號)規定,被公開公告風險等級且在公告期內的風險企業和人員;
其他: /
3.3.6本次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窘邮苈摵象w投標時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標所要求具備的各項證件、證書及個人身份證均應真實有效,不存在被相關行政部門扣留或吊銷等情形。投標人及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暫停承攬業務的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2022年10月13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在東莞市石排鎮人民政府網(http://www.dg.gov.cn/shipai/index.html)下載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等資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2年10 月20日09時30分。投標會時間:2022年10月20日09時30分,地點:石排鎮石崇橫路石排鎮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培訓室。
5.2 逾期通過網絡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同時在東莞市石排鎮人民政府網(http://www.dg.gov.cn/shipai/index.html)發布。
7.投標保證金
7.1 本次招標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7.2 ■本次招標投標人須提交投標保證金金額:14000.00元。
7.2.1投標保證金形式:單項投標保證金;銀行電子保函;保險電子保單;
其它:/。
7.2.2投標擔保形式注意事項:
(1)投標保證金到賬時間應為單項投標保證金或銀行電子保函的關聯時間。
(2)投標保證金數據超過投標截止時間后到達交易系統的,無法關聯。
(3)投標人應提前辦理投標保證金手續,自行承擔數據延誤風險。
7.2.2投標擔保形式注意事項:
(1)投標保證金到賬時間應為投標保證金的關聯時間。
(2)投標保證金數據超過投標截止時間后到達交易系統的,無法關聯。
(3)投標人應提前辦理投標保證金手續,自行承擔數據延誤風險。
8.其他說明
8.1本次招標實行招標人負責制,潛在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開標以及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依法在規定的時間向招標人提出,逾期視為放棄提出異議的權利。
招標人異議受理部門:東莞市石排鎮埔心股份經濟聯合社;
電話:0769-86651257;
地址:東莞市石排鎮埔心村。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就對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開標以及評標結果等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 東莞市石排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0769-86658308;
地址:東莞市石排鎮政府辦公大樓。